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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禮物… 腦袋中總會浮出老媽買給我的墨綠色風衣,前任Mr. Right送給我的小熊水晶項鍊,還有自己找藉口買的Vivienne Westwood 的黑色龐克包。不過,也不是說每件收到的禮物都那麼恰當,因此有些東西最後還是被我妥善的收藏在床角邊的櫃子裡。

這狀況在國外似乎更為頻繁,特別是才剛過完X’mas手頭收到一堆的耶誕賀禮(雖然付出的應該也很多),這些賀禮當中我相信多多少少會有需要處理的。因此看到CynthiaAbout.com發表專欄的時候, 我笑了…

  • 首先不論喜不喜歡這個禮物,妳都要抱持著感謝的心。畢竟對方為了這件禮物花了不少心思,還有錢 (當然在此先不要管他的品味好不好…)
  • 假如妳收到的是衣服,那還比較好辦,因為妳可以說這件不大合身 (當然妳知道這一定是藉口)。所以,或許妳可以跟對方要收據,直接到專櫃換件新的。
  • 假如妳收到的是內衣這類的貼身衣物,那就更妙了… 妳得先看看送禮的對象是誰,假如是男友的話,可得好好拿捏幻想與實際的距離。
  • (至於這個選項或許跟我們可以先參考) 假如是妳的小孩或是孫子送的禮物,無論這件禮物適不適合妳,親情的價值大於一切。即便妳真的收到一件給泰迪熊穿的毛衣,看在妳的寶貝兒子的面子上,留著吧!
  • 假如送禮的人妳不是很喜歡,而對方也沒有住在附近,那妳大可詢問他這東西打哪來的。 Well,假如恰巧距離不遠,那把禮物換了吧,反正對方也看不到。
  • 最糟的做法是把妳不喜歡的禮品重新包裝給別人,因為連自己都不喜歡的東西可別預期妳的朋友會愛。把它捐出去是個比較適當的方式。

  • 話說回來,送妳禮物的人總是希望自己選的東西是個正確的決定。因此當妳決定要退回超粉點點毛衣之前… 或許可以先想一下~


至於我有沒有送過禮物呢?真不好意思,我是挑禮物的白痴,所以一向是請朋友指定要的禮物,省得日後得聽一大堆抱怨,不過此法僅限於死黨跟好友就是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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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sscla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